回复单位: | 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 |
处理结果: | 群众举报唐山市唐海镇某旅店从事违法活动。接省厅转送该信访事项后,唐山市公安局曹妃甸分局立即进行核查,并于2月12日晚组织警力对该旅店进行突击检查,尽管未发现存在卖淫嫖娼的违法活动,但发现该旅店没有配备非接触式测温仪及消毒液等物品,也没有制定定期消毒制度外地旅客入住也没有按要求报备。为确保群众安全,属地派出所督促该旅店立即暂停营业整改,待达到防疫要求后再行开业,并告知旅店客人到曹妃甸区指定的旅店居住。 |
版权所有:河北省公安厅信访处
地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276号河北省公安厅
技术支持:唐山开用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